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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期间劳动者应享有的权利没有,离开公司会得到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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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7585什么是编号?

在职期间劳动者应享有的权利没有,离开公司会得到补偿吗?

律师您好!我想请问一下,我在一个私营工作了9年,02-07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08年的合同是09年补签的,09年签了,10年没签,保险公司给上了,但没有一金,也没年假,防署降温费,煤火费等等。

现在我想离开公司,想问一下,我可以得到补偿吗?如果有,应该得到哪些补偿?谢谢!

咨询者:fa139601天津
[咨询时间:2010-11-11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11-12 07:46
魏国鹏
公司应该支付你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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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振杨律师
[地区:浙江-金华市
手机:13566782836
积分:47458
]
回答时间:2010-11-12 07:48
倪振杨
有些可以主张,有些不能主张。因为涉及维权时效问题。
建议尽早动手维权!
王同林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810524592
积分:6648
]
回答时间:2010-11-12 09:01
王同林
可以要求经济赔偿。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0-11-12 15:30
刘子若
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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