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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路追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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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7470什么是编号?

高速路追尾

高速路上超车道上追尾 ,造成前车后车门擦挂,保险公司只负责修理 不愿意更换后车门,怎么办。

补充说明:
我是后车,
保险公司对前车的车辆的车门损失作出的定损方式为维修(未达到换新标准、损失极小),而前车车主则坚持汽车4s店的换新,协商无果。
对方现在要起诉我,要求按4S店的标准赔偿,同时要求折旧赔偿。
咨询者:fa139409四川
[咨询时间:2010-11-10
悬赏分:
解答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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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5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11-10 22:59
魏国鹏
本案属于保险公司的理赔范围,可以要求用交强险先行赔偿,法律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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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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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宪春律师
[地区:山东-济宁市
手机:15376540536
积分:183
]
回答时间:2010-11-11 08:57
侯宪春
对方起诉到法院,有法院确定事故的损失,你可以此向保险公司索赔。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0-11-11 20:06
刘子若
可以按法院的判决书确定的责任和内容要求保险公司理赔。
喻远军律师
[地区:四川-成都市
手机:13658070317
积分:35032
]
回答时间:2010-11-13 09:37
喻远军
应当赔偿合理损失。
严亨春律师
[地区:四川-达州市
手机:13547251888
积分:8879
]
回答时间:2010-11-13 19:21
严亨春
按法院的判决书确定的责任和内容要求保险公司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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