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现在这个公司上班已经6年了,在我来之前,公司与我签了书面承诺书,上面有董事长的签字和公司印章。
其中有一条:
“在你来公司上班一年内,无偿给你解决住房一套,位置xx、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并免费办理产权手续”。
可时间已经过去这么久了,还没有兑现该承诺,碍于面子一直没有找老板。
请问:一旦协商不成,我可以依据该承诺书,依法主张权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