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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经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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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7277什么是编号?

工程经济纠纷

我想问一下,我是施工方,木工承包我木匠活,我们谈妥价格,但没有签合同,活干完后,木工干赔了,说工资开不下来,向我要钱,然后还爬上塔吊,闹的警察什么的都知道了,然后做了笔录,他承认了我们当初谈好的价格,在警局有备案的,我手里还有他拿钱的条子,这样打管事是不是一定能胜诉呢,还有他多管我要了13万是不是构成了敲诈呢,我在这期间的损失,罚款,是不是可以向法院提出有他承担呢??

咨询者:程程辽宁
[咨询时间:2010-11-09
悬赏分:
解答数:3]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11-09 16:54
魏国鹏
对方多向你要的13万元属于欺诈行为,对方占有你的该项费用属于不当得利,你有权要回来,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 没有合法根据, 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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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2
李慧律师
[地区:上海-卢湾区
手机:13816124091
积分:3178
]
回答时间:2010-11-09 15:56
李慧
劳务分包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按照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口头或者其它形式,所以口头合同也是合法有效的,您要证明履行了约定之付款义务,多付的部分在民事上构成不当得利,可要求返还。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0-11-09 23:15
刘子若
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对方多要你13万属于不当得利,可以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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