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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笔债务谁来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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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笔债务谁来偿还?

我丈夫2009年----2011年先后借原告40万元,这些借款我一直不知道,我与我丈夫在2012年离婚,离婚判决;债务债权归我丈夫承担,我名下的债务有我分担。

2012年12月我丈夫有病去世,现在原告的起诉问我索要这些钱,起诉书上说明这些钱用于公司,但法院判决要我偿还这笔款,请问,我该不该偿还?

咨询者:fa214748...陕西
[咨询时间:2014-01-03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张占杰律师
[地区:陕西-西安市
手机:18629509809
积分:7289
]
回答时间:2014-01-06 11:36
张占杰
若该笔款项不是用于家庭生活,你可以不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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