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外祖父母想把身边的两套房产过户给我。但是考虑到我们这一片儿过几年可能会拆迁,而我的姥爷本身又是‘司局级老干部’如果房子现在过户到我名下,那拆迁的时候可能会损失一笔不小的拆迁款。
但是,两位老人人体状况最近几年确实不好,他们又想在有生之年尽快把房子的归属问题确定好(这样可以防止老人百年之后,我会因为‘房子’的问题和我的舅舅们发生纠纷。而且一旦发生纠纷我的身份应该会很尴尬,根据法律继承顺序来看我确实不是第一顺位的继承人)
我想请教一下,像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做呢?立遗嘱是不是一个最好的办法?如果是,那么具体的法律步骤又应该是怎样的呢?
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