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因交通肇事,致王某7级伤残,对方负全责,王某有一未成年女儿。就赔偿事宜,经协商未能达成协议,王某欲起诉主张权利。
问题:赔偿项目中包括被抚养人生活费,列原告时,是否要同时将王某的女儿列为原告?仅仅以王某名义起诉,被抚养人生活费是否应当得到支持?
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