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婚前个人出资首付买房,2009年成婚后房产证上添加配偶姓名,婚后孩子出生3月后,2010年一月开始,女方无故抛夫弃子,开始分居,分居期间的工作收入也不参与共同还房贷,并从未支付孩子的生活费,而女方身体健康,目前工作收入都很不错,生活压力比我小的多,既不承担孩子抚养义务也不参与共同还房贷,未尽抚养孩子的责任,由我一人来抚养孩子和还房贷。
由于夫妻感情不和分居已经超过3年,现在要离婚了,房产会如何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