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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立后的债务该由谁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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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7047什么是编号?

公司分立后的债务该由谁偿还?

2005年11月,a有限公司与b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供货合同,约定b于2006年3月10前向a支付货款100万元。

2006年3月12日,b决议以新设分立的方式分立为c、d两家公司。

b于3月20日通知了债权人,并于3月30日在报纸上予以公告。

2006年4月10日,b解散,新设立的c、d两个公司分别办理了法人注册登记手续,领取了营业执照。

c、d公司约定,由d公司承担原爱美家对外的一切债务。

2006年5月5日,a请求c、d两个公司承担爱b公司的债务,遭到拒绝,随后屡次索要不成。

c公司以自己与d公司有还债协议而拒绝承担原b对a的债务,但是d公司清偿能力差,无法还清债务。

a便以c、d为共同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还债。

请问:

a的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

咨询者:fa138723广东
[咨询时间:2010-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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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李慧律师
[地区:上海-卢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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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11-07 18:11
李慧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分立的,其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连带承担,一般情况下,A可以诉请C、D任意一家公司承担全部债务,也可以请求二者共同承担债务,二者内部的约定对A没有对抗效力。
上海专家团律师,上法邦网

回答

5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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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11-07 14:25
殷国丰
A的诉讼请求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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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11-07 14:43
魏国鹏
B拖欠A公司的债务应该由其分立后的C、D公司承担偿还的义务,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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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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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11-07 15:19
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C、D两家公司的约定不能对抗第三人,B公司的债务还是应该有分立后的两家公司共同承担。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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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11-07 21:44
刘子若
A的诉讼请求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沈建魁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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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11-09 14:02
沈建魁
广州沈建魁律师一三七六零七六九七六八答复如下:可以。建议你联系本律师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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