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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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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7010什么是编号?

交通事故的事情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交通事故的事情。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交通事故的事情我的朋友骑的一辆电瓶车由西往东,一辆汽车由南往北两车相撞,我的朋友摔倒受伤,交警判断我朋友负主要责任,没有红绿灯,并且汽车没有杀车痕迹,我想咨询一下,这个判断合理吗。

咨询者:fa138659江苏
[咨询时间:2010-11-06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0-11-06 20:58
刘子若
如果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0-11-06 21:15
牛国荣
对责任认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复核程序,要求重新认定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11-06 21:38
魏国鹏
汽车作为机动车辆应该确保非机动车的安全,其没有刹车行为,表明汽车一方是存在过错的,应该承担主要责任,交警的认定不合理,你可以申请复核,法律依据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侯宪春律师
[地区:山东-济宁市
手机:15376540536
积分:183
]
回答时间:2010-11-08 08:26
侯宪春
依据相关法律,你的朋友应当让汽车先通过,在这一点上交警判断是合理的,但如果对方没有采取刹车措施,有避险不当的过错责任,这时双方可以承担同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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