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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这样做算过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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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69771什么是编号?

她这样做算过错吗

我与妻子于2011年10月举行结婚典礼,结婚典礼前妻子已经发现怀孕。

可结婚后,她迟迟不肯领取结婚证。可结婚后,她迟迟不肯领取结婚证直至生孩子前一个月,她去领准生证的时候,工作人员告诉她要拿结婚证来领准生证,这时候她才着急匆匆忙忙和我去民政局领取了结婚证。

孩子生下后(男孩)她根本没跟我商量,私自在出生证上写好孩子的姓氏是她的姓氏。

她这样做我很生气,离婚时我该怎么办?她这样做是不是属于婚姻过错?

咨询者:fa553279福建
[咨询时间:2013-12-24
悬赏分:
解答数:5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5
赵井燕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019349228
积分:231869
]
回答时间:2013-12-24 11:31
赵井燕
属于过错。
陈福猛律师
[地区:福建-厦门市
手机:13606927210
积分:23678
]
回答时间:2013-12-24 12:56
陈福猛
需呀对方的同意,才能更改。
周兴芳律师
[地区:福建-福州市
手机:13075837906
积分:5949
]
回答时间:2013-12-24 14:54
周兴芳
孩子可以跟母亲姓,也可以跟父亲姓,这不是大问题。
陈奇斌律师
[地区:福建-厦门市
手机:13720890151
积分:43451
]
回答时间:2013-12-24 18:01
陈奇斌
属于婚姻过错
岳建民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01133676
积分:50633
]
回答时间:2013-12-24 18:05
岳建民
不属于法定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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