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人签了三年的商铺租赁合同,在租了半年以后,承租方以生意不赚钱为由要求减租,我同意每月减了2000元,但1个月后又要求再减租,我没同意他就单方面退租,还要求退押金。
请问我有权扣他押金,并要求他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我空铺期或剩余两年的可预见经济损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