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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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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69684什么是编号?

工伤事件

06年我舅舅带我去他朋友厂工作。06年我舅舅带我去他朋友厂工作可是我在工作第三天出事故了。

叫我签了份不知道什么的书面。叫我签了份不知道什么的书面陪了两千元打发我走了。

那时我还没知道事情的严重。那时我还没知道事情的严重我现在还可以去重新告他吗?

补充说明:
因为我父母亲过世好耐得了。现在我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结果。我出事故时年龄还在十五岁。在我出事故后无几耐就要我签了份连我自己都不知道的东西。后来就赶我走了。就比了两千元我回家。
咨询者:fa553166广东
[咨询时间:2013-12-23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祝祥霞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751017258
积分:2659
]
回答时间:2013-12-24 09:46
祝祥霞
过了追诉时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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