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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天津社会保障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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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69553什么是编号?

咨询天津社会保障方面的问题

您好,我想咨询天津社会保障方面的问题。您好,我想咨询天津社会保障方面的问题我是11月3日向公司提出辞职,并告知公司我将于11月25日离职,之后我上班至24日,25日正式离职。

但是公司在12月20号左右发11月工资的时候告诉我,已经缴纳了我12月的保险费用,并说是银行自动划款,让我把公司交的费用还给公司。

之后我向天津劳动保障局进行了咨询,得到的答复是企业缴费时间为:人工缴费是11月26日-12月8日,银行自动划款是12月9日-12月16日。

如果是公司自身问题,没有及时办理我的离职手续,导致其缴纳了12月我的保险费用,却又让我自己来担负并还给公司,请问,这是否合理? 我该怎么办?

咨询者:jj910428天津
[咨询时间:2013-12-23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赵井燕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019349228
积分:231869
]
回答时间:2013-12-23 16:18
赵井燕
不合理;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张鹏律师
[地区:天津-津南区
手机:15122222041
积分:10501
]
回答时间:2013-12-23 19:28
张鹏
12月份双方已不存在劳动关系,可要求你自担保险费用
齐志龙律师
[地区:天津-河西区
手机:15522318437
积分:24648
]
回答时间:2013-12-24 13:39
齐志龙
不合理可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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