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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能处置精神病人房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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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6943什么是编号?

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能处置精神病人房产吗?

我姥姥有一套房,有5个子女。我姥姥有一套房,有5个子女在我姥姥去世后鉴于我老舅有精神病,所以其他兄弟姐妹放弃房产过户给我老舅,但是后来我妈变成我老舅的监护人,在此期间其他兄弟姐妹没有对我老舅照顾过,那我老舅去世后,我妈能继承他的房产吗?

补充说明:
如果其他兄弟姐妹不同意我妈继承全部房产呢?
咨询者:fa138570北京
[咨询时间:2010-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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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6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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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11-06 10:18
刘子若
如果你老舅没有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可以由你母亲继承,但必须要获得其他兄弟姐妹的同意。《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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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11-06 12:31
魏国鹏
你妈妈是你老舅的继承人,由于对其进行了主要的抚养义务,可以多继承一部分遗产,法律依据是《继承法》第十三条 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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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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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冰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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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11-06 14:37
韩冰
如果你老舅的父母都已经不在世,而且他没有配偶与子女的情况下,你的母亲可以作为继承人之一与其他兄弟姐妹一起继承这套房子。除非你母亲的其他兄弟姐妹放弃继承,否则,你的母亲作为对你老舅照顾较多的继承人,只能在分配财产时主张多分,而不能单独全部继承。
其他更详细的分析,您可以致电本所免费咨询电话400-630-8080或是13466315645,有专业继承律师为您解答。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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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11-06 14:57
牛国荣
对方不同意的情况下,你母亲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继承,但必须支付其他继承人一定的继承份额补偿。
阎书波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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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11-06 15:07
阎书波
你老舅的继承人平均继承,但是你妈妈可以多分。Q Q846952203
张宏图律师
[地区:云南-昭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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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11-06 22:41
张宏图
你妈只是继承你老舅遗产其中的一个人,还有其他兄弟姐妹同样是法定的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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