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36周胎膜早破因血型临时检出为rh阴性血型无法配血。
由生育保险备案的肇东市人民医院急诊转至哈市医院剖腹生子。
现生育保险报销其称,以血型作为转院原因不认可。
不肯给报销。不肯给报销请问这个理由能成立么?怀孕时医院未查此项,临产才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