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回答你的问题:(1)你可以直接向你妻弟索要这部分钱,如果他不归还,可以向法院起诉;(2)你妻弟的这种行为属于代领工资,如果不归还则构成不当得利。(3)单位的法人代表没有责任,如果工资领取没有你妻弟的签名代领的话,则你可以认为单位没有发放工资,再次向单位去领取。
我和妻子、妻弟在同一个单位上班,妻弟在单位负责财务工作。
妻子补发了3740元工资,妻弟利用职务之便,以他是妻子的亲弟为由,支取了这部分钱为己有。
问:1、应该利用什么途径要回属于自己的这部分钱?2、他的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属于什么行为、3、单位(法人代表)是不是也有一定的责任?
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