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河北法律咨询 > 其他 > 

如何要回属于我们自己的工资?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36864什么是编号?

如何要回属于我们自己的工资?

我和妻子、妻弟在同一个单位上班,妻弟在单位负责财务工作。

妻子补发了3740元工资,妻弟利用职务之便,以他是妻子的亲弟为由,支取了这部分钱为己有。

问:1、应该利用什么途径要回属于自己的这部分钱?2、他的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属于什么行为、3、单位(法人代表)是不是也有一定的责任?

谢谢!

咨询者:fa138435河北
[咨询时间:2010-11-05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柯和贵律师
[地区:浙江-杭州市
手机:
积分:461
]
回答时间:2010-11-05 09:41
柯和贵
直接回答你的问题:(1)你可以直接向你妻弟索要这部分钱,如果他不归还,可以向法院起诉;(2)你妻弟的这种行为属于代领工资,如果不归还则构成不当得利。(3)单位的法人代表没有责任,如果工资领取没有你妻弟的签名代领的话,则你可以认为单位没有发放工资,再次向单位去领取。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11-05 10:19
魏国鹏
妻弟的行为在法律上属于不当得利的性质,你的妻子可以起诉要回来,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 第九十二条规定: 没有合法根据, 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0-11-05 12:50
刘子若
向法院起诉,要求归还不当得利的工资。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