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河北法律咨询 > 遗产继承 > 

遗产继承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36837什么是编号?

遗产继承

我母亲已去世,生有两个女儿,大女儿在母亲生前基本没有尽到赡养的义务,一个社区住着,整年不来看老人,老人常年有病,她却一分钱也没出过,病危期间也没有伺候。

请问这种情况,母亲留下的房子她能继承吗/。

咨询者:fa138392河北
[咨询时间:2010-11-04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刘亮亮律师
[地区:河北-廊坊市
手机:13911111111
积分:284
]
回答时间:2010-11-04 19:55
刘亮亮
您好,老人可以立遗嘱将遗产给小女儿一人继承,详细咨询可以来电
李洪华律师
[地区:上海-静安区
手机:13681900168
积分:158
]
回答时间:2010-11-04 20:57
李洪华
法律上有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不分或少分。也可以让你母亲立遗嘱,不分财产给你姐姐。详细请咨询13681900168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11-04 22:02
魏国鹏
大女儿没有尽到主要的赡养义务,可以不分或者少分遗产,法律依据是《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0-11-04 22:47
刘子若
你母亲的大女儿在你母亲生前没有尽到主要的赡养义务,可以不分或者少分遗产。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