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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样做算是造成法律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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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6770什么是编号?

我这样做算是造成法律罪吗

你好是这样的,以前我在一家减肥店上班走的时候我记下了几个客人的电话号码,后来我自己开了个美容院,我给那几个客人发短信了,后来以前那个老板说我盗了他家顾客资料,我想问一下这样算是盗窃吗。

咨询者:fa138316上海
[咨询时间:2010-11-04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11-04 14:07
魏国鹏
你有权留取客人的电话号码,这是你的合法权利,你在自己开店后和客人联系的行为并无不当,电话号码不是原减肥店的隐私资料,你的行为不是盗取,是客人自愿给的,你的行为不是盗窃,也不违法。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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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0-11-04 15:41
刘子若
如果你在原美容院签订过保密协议的,你后来自己开美容院记下客户电话号码的行为就是不当的。
汤广芝律师
[地区:上海-黄浦区
手机:18801966505
积分:6730
]
回答时间:2010-11-04 20:22
汤广芝
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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