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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不该负民间借贷的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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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67371什么是编号?

我该不该负民间借贷的连带责任

我丈夫背着我给别人担保了30万元的民间贷款(我未签字),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现在连本带息法院执行是40万,由于借款人暂时还不了,法院执行我每月800元,请问我该不该被执行?另外我买我哥哥一套住房,现在能不能把房产证办在我的名下,法院会不会以后执行我的住房?

补充说明:
购买房子不是家庭共同财产,他现在人在外地,不给我和孩子生活费,购买房子的钱全部是我积攒的,而且是买我哥哥的房子,比较便宜.这种情况下,法院会不会执行我的房子?
咨询者:fa550156陕西
[咨询时间:2013-12-16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于爱平律师
[地区:陕西-西安市
手机:18909178219
积分:614
]
回答时间:2013-12-16 21:07
于爱平
这30万元不应该被认作夫妻共同债务;如果你用家庭共同财产购买,法院可以执行你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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