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珠宝店上班,由于是新人,上班不足15天。
却遇到几个团伙惯偷,在分散我的注意力同时偷走两个共价值9千多的黄金戒指,已经报案。
当时店长和另外两名营业员都在场,也有保安和监控。
店长却私下让我赔60%的钱,我想问一下,到底这个责任该怎么区分?还有,在戒指刚发现被盗时,店长却诱骗我写下赔全额的欠条,这可以追究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