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因交通事故住院,医师诊断为:1:左足皮肤剥脱伤。
2:左足根骨骨折,骰骨骨折。2:左足根骨骨折,骰骨骨折3:左足胫后神经挫伤。
4:左踝外侧副韧带损伤。4:左踝外侧副韧带损伤住院68天。4:左踝外侧副韧带损伤住院68天现在出院11天,在家静养。
请问根据这些诊断我能评上伤残吗?受伤至今79天,我可以去评伤残了吗?还有关于误工日期我能评定至多少天。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