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我租了一间房子,由于是自己做工作室,于是和房东签了三年的合同,房子的状况很差,所以房东给了20天的装修期,但是签的租房合同上没有写关于装修的事项。
最近,房东通知我们房子卖了,他之前已经跟我们说过他打算卖,很多中介也带人过来看房,但是在他和新房主确定交易之后才通知我们,房东的意思是把租约续给新房主,但是今天见面后,发现新房主的意思应该是他要用这个房他才买的,那么意思就是我们要给他腾地方。
我们看了合同,还有整整两年,条款上是有如果违约赔偿两个月的房租,可是事实上我们装修工作室就花了10几万,我想问我们怎么才能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真的走,我们找房子,重修装修,耽误的工作,损失会很多,而且没了饭碗,恐怕连自己住的房租都交不起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