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武汉一家公司从2009年打工至今,我在2013年9月份和11月份在工作期间工作上有过失,公司到12月份想开除我。
理由就是在9月份跟11月份的过失对公司造成了重大的损失,不愿意支付我的经济补偿金。
但是这是一两个月前的过失了之前公司也对我作了行政处罚,扣了工资的。
像这种情况我能要到经济补偿金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