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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有4口人没分到耕地,已有十多年之久,不知有何解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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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6481什么是编号?

我家有4口人没分到耕地,已有十多年之久,不知有何解途径?

具体情况是这样的:我在家排行最小,14岁才上的户口,户口虽上了,但没分到农田,一直持续到现在;我大姐夫是入赘的,从到我家起到现在也没分到田,然后他和我姐生的两个小孩子也没分到农田,大的10岁,小的6岁了,我家人向村里反映过,村里的说法好像是分田到户了,无田可分。

今天不是人口普查嘛,我是才从我妈妈那得到4口人没田的信息的,期盼众位律师指点!

补充说明:
家人原先反映过,村里为官者的态度就是不把这当一回事,照理说,在农村,有小孩子出生就应该分责任田,那相对来说,有过世的,这田就应该退出户口归集体所有,并再次被分配。不知道问题是为官的不行为还是责任田的调整分配是件难事?
咨询者:fa137849江西
[咨询时间:2010-11-01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2010-11-01 13:34
殷国丰
可以向本村小组、村委会反映或协商,要求调整土地承包行为,分给你们土地。也可以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北京殷国丰律师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欢迎来电来函!
殷国丰律师于 2010-11-01 13:35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0-11-01 14:28
刘子若
可以从集体机动地里先分配。如果不行可以找乡镇反映,申请仲裁。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11-01 17:41
魏国鹏
你家的户口在这里,属于本集体组织的成员,可以和其他村民享有同等的待遇,依法可以分到土地,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陈志超律师
[地区:湖南-长沙市
手机:13549651496
积分:7889
]
回答时间:2010-11-02 02:03
陈志超
侵犯你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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