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建筑施工管理人员,私人老板和我订立了用工合同,合同明确了:1、采用年薪制付工资;2、合同期内如他接不到工程我不负任何责任,我的工资他必须按合同所规定的数额支付。
可这一年他确实没有接到工程,没有施工项目,现在到了日期他以没有钱没名不支付我的工资,请指点我应该如何去维权?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