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一套二手房,这个房子是一个女人卖给我的,写的是她自己的名字,但是去过户的时候不给过,原因是这个房子属于这个女人的婚前财产{现以离婚,她们的离婚判决书上写着判给这个女人一套房子,但是因为房子正在动迁所以没具体写上哪个楼哪个间,她们是离婚后二年新房子下来的,写的女人自己的名字,}后来这个女人找的人把房子过户到我名以下,但是当时我也不太懂,所以就没有去公证,现在房产证和契证上都是我的名字,请问现在这个房子是真正的属于我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