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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伤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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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61173什么是编号?

关于工伤的咨询

我在上班外出就餐时(单位没有食堂,都是外出就餐)与人发生口角导致冲突,(对方先动手),现在我的伤鉴定下来构成轻伤,对方没有大问题,现已作为刑事案件处理,请问我能否向单位申请工伤,如能,需准备什么材料?谢谢!

咨询者:张斌上海
[咨询时间:2013-11-28
悬赏分:
解答数:3]

最佳答案

刘宏耀律师
[地区:上海-南汇区
手机:13818955168
积分:5112
]
回答时间:2013-11-29 12:37
刘宏耀
不属于工伤,除非是工作原因引起的
专注于劳动法 手机:13818955168 QQ:80561057

回答

2
赵井燕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019349228
积分:231869
]
回答时间:2013-11-29 09:21
赵井燕
不属于工伤范围。不能申请认定工伤。
程玉明律师
[地区:上海-闵行区
手机:15202179637
积分:458
]
回答时间:2013-11-29 14:52
程玉明
这不能算工伤的,由对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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