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重庆九龙坡区一家家具厂上班,2月份去的,9月低离职,当时只接了8月份的工资,叫我10月去领9月份的,现在一拖在拖就说不给了。
厂里没有签合同,也没有购买任何保险。厂里没有签合同,也没有购买任何保险目前手上能证明去上过班的就只有厂里面的订单。
请问这种情况我去告得准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