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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时女方送给男方的金戒指,离婚时可否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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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60564什么是编号?

结婚时女方送给男方的金戒指,离婚时可否要回?

结婚时女方送给男方的金戒指,离婚时可否要回?

咨询者:fa541126福建
[咨询时间:2013-11-27
悬赏分:
解答数:5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5
周兴芳律师
[地区:福建-福州市
手机:13075837906
积分:5949
]
回答时间:2013-11-27 10:27
周兴芳
可以不归回。
赵井燕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019349228
积分:231869
]
回答时间:2013-11-27 10:28
赵井燕
属于赠与,不能主张。
罗艺允律师
[地区:新疆-乌鲁木齐
手机:13179841075
积分:20556
]
回答时间:2013-11-27 13:15
罗艺允
不可以
陈福猛律师
[地区:福建-厦门市
手机:13606927210
积分:23678
]
回答时间:2013-11-27 19:27
陈福猛
如果是赠与的,不可以要求返还。
陈奇斌律师
[地区:福建-厦门市
手机:13720890151
积分:43451
]
回答时间:2013-11-27 20:41
陈奇斌
属于赠与,不能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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