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最长延长至7个月。
主要情况如下,我表哥借给张三55万,但是去年表哥突然车祸去世,张三承认欠债55万,但是一直不肯清偿债务。
于是家人就对其提出民事诉讼,但是张三主动向公安机关报案,声称55万是赌债,不用偿还。
事实上,55万种有30万是正当的借贷,另外25万可能是在赌场上出借的。
但是问题是,原先聘请的律师说案件由民事转为刑事了,不归他管。
而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一年多了,到现在都没有回应。
我想问一下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期限最长是什么时候,遇到这种情况,律师是不是可以就此推开责任,我们应该怎样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