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好:我现如今有很急手的问题,就是我再婚今年3月份登记,老公婚前个人行为办的信用卡,那时候我们属于同居状态,当然生活开销属于老公了,近期透支卡一直未还,在我4月份回老家购房,自己名下有套住房卖掉后自己添钱买的,老公没出一份钱,名字写的自己女儿的名字和他无关。
婚后,我们家没产生一分钱夫妻共同财产!0收入,这期间都是我在供生活开销,银行如今和我耍无赖说我是婚后买房是夫妻共同财产拿出来给你女儿买的,钱也是你老公给的,我想问下我对这个信用卡有没有这义务来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