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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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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5895什么是编号?

应该怎么办?

有个人当着我面说一些下流猥亵我女朋友的话语!请问律师我能起诉他吗?具体的应该怎么办?

咨询者:fa136844北京
[咨询时间:2010-10-24
悬赏分:
解答数:4]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10-24 23:40
魏国鹏
你女朋友属于受害人,可以要求侵权人支付精神赔偿金,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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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3
张宏图律师
[地区:云南-昭通市
手机:13508709534
积分:4635
]
回答时间:2010-10-24 22:20
张宏图
你的女朋友可起诉他,在本案中你作为证人的身份出庭作证。
倪振杨律师
[地区:浙江-金华市
手机:13566782836
积分:47458
]
回答时间:2010-10-24 22:31
倪振杨
你没有权利起诉他。他侵害的只是你女朋友的权利,只有你女朋友才有权起诉!
陈志超律师
[地区:湖南-长沙市
手机:13549651496
积分:7889
]
回答时间:2010-10-24 23:38
陈志超
录好证据,由你女朋友去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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