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个人要承担的5金自己缴纳的部分, 本来都是公司代交的, 不用从签订的工资里扣除的, 现在是否可以一并算入年工资收入部分以获得补偿金,
另外在公司已经工作12 年,是否必须双方协商解决, 如果公司补偿不满意的话, 公司不能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否则要付赔偿金而不是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