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您所述,像这种恶意欠债的,应该早一点起诉比较好,通过法院判决书的形式将你爸爸和他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固定下来,判决生效后,他仍不给付的话,会有两倍的罚息。至于律师费,如果欠条上没有特别注明的话,一般是你们自己承担。当然,你也可以主张由对方承担,但法院一般不会支持律师费的主张。
对方原来在父亲工厂打工,后来自己开了家小公司
今年5月问父亲借款5w,有借条,承诺1个月后归还,当时欠条上未标注还款日期
之后就寻找诸多借口不肯归还,多次拖延还款时间
后于9月来沪,说是10月10日一定归还,并在欠条上补了日期
但是到现在仍然未还
对方承认欠债,但多次欺骗我父亲
父亲于上周亲自上门要债,已一周未归
对方是江苏吴江人,我是上海的
请问如何通过法律手段能追回欠款,如果需要打官司,律师费由谁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