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轿车等红灯被货车追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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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5759什么是编号?

轿车等红灯被货车追尾

我驾驶轿车在等红灯,然后后面一辆货车变道行驶撞上我车的右后部位,应该怎样定则任,是不是货车全责。

交警来处理开的单子上面写的责任均等,要求签字,我拒绝了。

请问老师这种情况怎么处理。请问老师这种情况怎么处理(我也拍摄了现场的照片)。

咨询者:fa136601山东
[咨询时间:2010-10-22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刘东斌律师
[地区:山东-烟台市
手机:15306386366
积分:1341
]
回答时间:2010-10-22 17:29
刘东斌
如你说的情况属实,且你的车辆已经年检及你本人没有酒后驾驶等违法情节的,你不应当承担责任。
岳建民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01133676
积分:50633
]
回答时间:2010-10-22 17:29
岳建民
如果你的车是停在车道线内等红灯,那么对方肇事车辆应负事故全责。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10-22 17:49
魏国鹏
后面一辆货车变道行驶撞上你车的右后部位,属于追尾行为,是引起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应该承担事故的全责,你对于交警的责任认定不服,可以在三日内申请复核,要求重新认定责任,法律依据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 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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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0-10-22 21:10
刘子若
对方车辆属于追尾行为,应当负全责,你应当没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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