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我老公两套住房,我一套住房。婚前,我老公两套住房,我一套住房婚后,我们已经被限购。
现在,我的房子就快拆迁,请问,拆迁后拿着拆迁证,我还具备购房的权力吗?如果还建,这房子会不会因为限购令,被禁止还房子而给以拆迁费?如果还建房子,是仍然属于我的婚前财产吗?如果补偿拆迁费,这金钱是属于个人还是夫妻共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