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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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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5681什么是编号?

是否属工伤

我有一个亲戚在青岛开发区一公司上班。我有一个亲戚在青岛开发区一公司上班上周日,她们公司组织旅游,早上起来,我亲戚在去公司集合的路上遭遇车祸,不幸身亡。

公司的意思是周日不是正常上班时间,不应属工伤事故的范围。

请问公司的这种说法合理吗?对此事故,公司是否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咨询者:fa117911山东
[咨询时间:2010-10-21
悬赏分:
解答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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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5
陈志超律师
[地区:湖南-长沙市
手机:13549651496
积分:7889
]
回答时间:2010-10-21 15:54
陈志超
不算工伤,你可以要求肇事者赔偿.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2010-10-21 16:17
殷国丰
不属于工伤,但单位应承担适当补偿责任。


北京殷国丰律师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欢迎来电来函!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10-21 17:51
魏国鹏
公司组织公共活动同样是为了公司的利益进行的,属于工作内容的一部分,属于因公外出,可以认定为工伤,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根据上述第(五)项的规定,依法属于工伤。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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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绍礼律师
[地区:北京-丰台区
手机:13910176640
积分:329
]
回答时间:2010-10-21 19:17
张绍礼
前提属于公司集体组织,其二由于参加途中而到机动车事故伤害,故此可以比照工伤处理。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0-10-21 21:05
刘子若
是公司组织的集体活动,仍然构成工伤。可以要求按照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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