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上海居转户需要原单位退工单原件,原件丢失(只有复印件及劳动合同)请原单位补办离职证明,原单位以公司转制不能给我加盖新公章为由不肯补办(转制后公司名称没变,原来公司还有20%的控股,只是转变了外方80%控股)。
这种情况原公司有义务为我开证明吗,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提出仲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