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北京法律咨询 > 劳动纠纷 > 

关于兼职合同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35626什么是编号?

关于兼职合同

您好,问题如下。您好,问题如下有家公司希望聘请我为其公司的兼职企划部经理,是固定月薪,固定出勤时间有可能定为每周的周六日两天。

但通过我在网上搜索,发现普通兼职合同并不涉及解约补偿金。

但我与该公司以这样的薪水和方式合作,是着眼于长期合作的价值的,因为我在兼职初期提供给他们的工具、资源价值将远大于其开出的薪资。

所以,如该公司在前三个月随时都可解雇我,那这份工作对于我就没了意义。

那么,我应该如何通过合同制约该公司不能轻易单方面解除我们之间的合同?或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就支付补偿金?兼职合同如果无论如何都不会涉及补偿金,我这种出勤方式可否签专职的合同?(注:不是想拿该公司的补偿金,而是希望以此制约该公司,达到长期合作)。

咨询者:zuoan080...北京
[咨询时间:2010-10-20
悬赏分:
解答数:6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6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2010-10-20 21:11
殷国丰
可以将你的想法与该公司协商,写进合同。
陈志超律师
[地区:湖南-长沙市
手机:13549651496
积分:7889
]
回答时间:2010-10-20 21:33
陈志超
没有法定补偿金,但可以约定补偿金,这个问题很好处理.
倪振杨律师
[地区:浙江-金华市
手机:13566782836
积分:47458
]
回答时间:2010-10-20 21:44
倪振杨
需要事先沟通,双反达成一致,才可以签订合同约定!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10-20 21:52
魏国鹏
公司无论任何约定也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在三个月内随意解雇你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你有权要求支付经济赔偿金,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0-10-20 23:41
刘子若
可以在协议里面双方约定补偿金。
牛增科律师
[地区:北京-丰台区
手机:13811967697
积分:565
]
回答时间:2010-10-21 15:05
牛增科
可以就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作出特别约定。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