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在婚内将共同财产转移到其父亲名下,我起诉法院离婚,法院判未离。
在这期间,女方未经我同意,又将该房产卖给他人,现已办理完过户手续,房产证是女方的名字,他们在房产局成交价格是十八万五,该房屋市场价为三十万。
女方对买房人说我不在家,打电话我不接,找不到我,买房人知道我们的婚姻有矛盾,我有买房人的电话录音,请问我能追回我的房子吗?如果起诉我该起诉谁?我咨询过很多律师,说法不一,我很迷茫,希望能找到最可靠的解决办法,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