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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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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5604什么是编号?

婚姻财产

我和老公面临离婚,我有一套房子是婚前财产,老公提出要改写女儿名字。

请问对我以后有什么影响吗。

补充说明:
改了女儿的名字他是不是有居住权呢
咨询者:fa136272上海
[咨询时间:2010-10-20
悬赏分:
解答数:5]

最佳答案

周泽高律师
[地区:江西-南昌市
手机:13767991248
积分:7265
]
回答时间:2010-10-20 17:49
周泽高
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你有权力拒绝。如果他是小孩的监护人,就可以共同居住。
南昌律师周泽高 咨询热线:13767991248, QQ:2431869636

回答

4
倪振杨律师
[地区:浙江-金华市
手机:13566782836
积分:47458
]
回答时间:2010-10-20 14:58
倪振杨
我有一套房子是婚前财产——是你自己结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你个人所有,只有你自己才有权处理,他人无权要求你改写房产登记的名字!
如果改了,就成了你女儿的财产了!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10-20 14:59
魏国鹏
房屋属于你的财产,你有权决定是否赠与给你的女儿,如果改成你女儿的名字,你女儿和你老公的父女关系还是存在的,你老公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继承权,其他方面对你没有什么影响。法律依据是《继承法》第十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王琮玮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466629113
积分:10151
]
回答时间:2010-10-20 15:16
王琮玮
如果改成女儿的名字,则房屋所有权归女儿所有,女儿对该房屋享有完全支配的权利。法律没有关于居住权的明确规定,至于你丈夫是否对房屋享有居住权要依纠纷发生时具体情况而定。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0-10-20 16:20
刘子若
你个人的婚前财产,其他人不能进行处分,你老公不能要求你将该房子过户给你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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