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府1975年一平二调在我村调走800多亩茶山.作为镇办荼场.1999年茶场解散后职工回各村委会村小组.2005年林改镇政府.又将800多亩茶山的林权证发放给我村.期中有16.5亩和20亩二块地末办林权证.2006年政府将16.5亩出卖20亩出租.请问这卖租地合法吗.我们有要士地所有权的权利吗.请回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