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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承包土地合同未到期就被征收,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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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5548什么是编号?

急!!!承包土地合同未到期就被征收,怎么赔偿?

我承包了10亩土地,今年刚签订了三年的合同。我承包了10亩土地,今年刚签订了三年的合同今年政府要搞项目,征收土地,请问除了地上作物我可以得到赔偿吗?如果能,应该得到多少赔偿?

咨询者:yyxpg山东
[咨询时间:2010-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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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5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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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答时间:2010-10-19 23:07
魏国鹏
你可以依法获得下列赔偿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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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超律师
[地区:湖南-长沙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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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10-19 23:55
陈志超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应该属于你们的村集体,青苗补偿费归你。另外,仔细看看你的承包合同,看有没有没有提前终止合同的补偿条款。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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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10-20 07:48
牛国荣
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费、青苗补助费,具体数额由当地的征地公告和方案确定补偿标准。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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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10-20 11:44
刘子若
征地补偿费具体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费、青苗补助费,具体数额由当地的征地方案确定补偿标准。
王琮玮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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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10-20 15:34
王琮玮
可以返还租赁费,赔偿你的预期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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