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询下列案件算不算刑事诈骗犯,我们以后该如何维权
2012年春,原除尘设备厂(现已改制)的留守工作人员(也是社区的负责人之一)袁某某找到我母亲,说储尘设备厂有一批办社保的指标,可以为我母亲混在厂里办社保,只需交3000元的活动资金就可办成(办不成的话这3000元也不退了)。并特别告诉我们这件事是社保局长和某银行的行长在做这笔生意,钱是他们赚走了的。由于袁某某是厂里的留守工作人员,据说以前厂区正常办社保时是他负的责,并且也采取这样的手段为很多不合条件的人员办了社保。所以就相信了。并交了3000元钱。袁某某有模有样的拿了一些办社保的表格让我们填了。(后来得知这些表是他以前办社保时故意留下的底子,然后在现在拿出来复印的。)
过了一段时间,袁某某又告诉我母亲说社保已经办好了,只要交三万零七百七十五元钱到社保局就行了。并要我母亲打了30775元钱到他指定的账户上,同时要我们在银行开了一个户头,说是以后社保每个月的钱就直接打在这账户上。三万零七百七十五元钱交了后真如袁某某所说当月底账户上就有了所谓的社保的给付款。至此我们都以为像他说的那样已经办好了“社保”。
我们就这样安心的领了三个月的所谓社保。有天有知情人过来说袁某某是诈骗的。社保早就停办了。根本不可能办的好。我们听了很纳闷,因为我们每个月都有社保的给付款呀。后来我们在知情人的指点下找人去银行查清楚了,每个月所谓的社保给付款只是袁某某欺骗我们的,那些钱根本不是从社保局划过来的,是从一个私人账户划过来的。以前要我们交的30770元钱的账户也不是社保局的账户,是一个私人账户!至此我们才明白这是一个精心策划的骗局。
我们去找袁某某讨要说法的过程中才知道,因为相同的骗局和我们一起受骗的有几十人,金钱数额不等,共计有几十万元。
当我戳穿袁某某的骗局后,在向他讨要被骗钱的过程中,他又打出了很多理由来搪塞我们,比如说办事的社保局长被抓了,钱在社保拿不出来,又说钱被社保局的转给大地红保险公司了,拿不出来。*****理由奇多(后来证明都是谎言),就是不想退钱。
没办法我们只好向辖区的园林派出所报案。可是所里的民警只给一个报案人录口供,说等个星期,他们先侦察一下再说。后来我们去派出所听音信,办案民警说他们请示了司法局,检察院等领导,这些领导说不能以诈骗犯刑事立案,只能算经济纠纷案。现在诈骗犯袁某某更是嚣的狠(据说袁某某当时在派出就要打那个录口供的人),说上面有人不怕,哪个报案就要搞哪个的人,自已不亲自出面就有人把他弄死。由于派出所的这种消极态度,弄的受害者报案都不敢了。
我想问一下袁某某明明精心策划的这一起诈骗行为为什么公安局不能以刑事案立案。难道真的如袁某所说是某些当官的策划的此事,难道事件背后真的有大的势力在撑着。想着都让人背后发凉。老百姓真的是有冤无处伸了?
朗朗乾坤,难道就真的让这样的恶人逍遥法外?我们泣请上级领导部门关注此案,给我们一个说法。让有关案犯绳之以法!
(1)以前袁某某在作为改制企业的留守人员替厂方的职工办理社保时,利用国家政策的空子,收取高额的手续费为不符条件的社会人员办理社保,骗取国家的社保资金,应该是一种犯罪行为吧。并且还是属于职务犯罪,罪加一等。(留守人员,社区工作人员也是一种职务)那么在这一过程中到底都有些什么人参与,有无官员卷入?应该不难查吧。
(2)现在在社保局已经明文停办社保的情况下,袁某某利用职务之便,根据以前办社保的经验虚构办社保的手续,诈骗了几十万元,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为什么有人不让立案,中间到底有什么猫腻,是不是真的有袁某所说的官员在做这笔生意,如果有就应该受到处罚,如果是袁某杜攥的,那就更证明了袁某的诈骗嘴脸。也好给共产党干部洗污。因为这件事牵扯的人较多负面影响很大,社会上已经造成了一定的舆论,弄不好真的有可能发展成较大的社会事件来。但我坚信所谓的官员做生意只是他诈骗的烟幕弹,因为没有这些虚构的官员做幌子,谁会相信他办社保的能力。
我们望党开恩,望有关上机领导能为我们主持公道,揭开事情的真相,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替我们追回血汉钱。
附园林派出所不立刑事案的理由:
(1) 袁某某有为受害人办社保的行为。
(2) 袁某并没有跑人,也没有不说退钱。
关于第一点我们是这样认为的:如果袁某某不虚构做这些办社保的行为假像,又怎么能让大家相信他并把钱骗走呢?事实上袁某某所做的行为正好证明了这是一起精心策划的骗局!(收手续费——通知已办好社保——通知向社保局缴费,并提供假社保局账号——通知受害人到银行开户——冒冲社保局向受害人账户上按月付款,连付三个月直至被揭穿。)请领导三思。不能把骗子的诈骗行为作为开脱诈骗犯的理由。事实上在诈骗之前全国的社保局就已经停办社保了。只是我们下层老百姓不知道罢了。
关于第二条我们认为更无道理,诈骗的事实已经发生了,钱都骗到他的腰包里去了,虽然口头说退我们,可是却一直编造谎言不给我们,事情发生了快二年了,一直没讨到,根本没有还款的意思。现在居然又在外面放风说把我们混在麻纺厂一起办社保,继续行骗。难道就因为他没逃跑,口头答应还钱就能开脱诈骗犯的罪名?那敢情我们明天就都去骗他个几千万公款,我们也不逃跑,也口头答应退钱,就是到死也不退钱。那到时持这个理由的领导可也要担保我不当诈骗犯处罚呀,到时我还分你几千万哟,你别担心,因为骗这钱不犯法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