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在的单位进行改制。我选择了解除合同接受补偿。我的单位一直没有为我们办理住房公积金社保和医保,现在社保对我们进行了补偿,但是住房公积金却不给我们补偿,医保按照每工作一年20元的标准补偿,但是文件上标明的20元为医药费,医药费和医疗保险是不是一个项目啊?
请问,住房基金是不是应该补偿给我们,是否可以提取现金?
还有,合同期内因病休待岗,补偿时是否应发放这阶段的最低生活保障工资,这个工资是什么标准?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