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份已签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我的付款已经付完,去交易时被告知我的个税是补了几个月而无法过户交易,由于只差几个月(到今年12月份即满一年),销售给我说只能等到满后再从新签合同了。
可是上海又出新规了要满2年的个税,现在我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