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现在国假期间我们上班了,但是没有付我们3倍的加班费,而是在事后补1天的假期,因为公司为餐饮企业,没有固定的下班时间,除了8个小时的正常上班时间,很多时候都会加班。
加班的时间有长有短,短时间的话就算了,长时间的那种公司也是给予补时不补薪的做法。
我想问问这国假上班后不给加班费补假和平时加班不给加班费补时的这种做法是不是合法的,我能要求公司补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