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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时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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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54277什么是编号?

房屋买卖合同时效问题

合同约定了交房日期,到期后相关配套水、电、暖均未通,按合同交房时间算,诉讼时效2年已过,但是至今房屋配套不全,采暖至今未通,违反合同。

但开发商办齐了各种“合格”证,也被法院认可,强调已过时效,判决开发商胜诉。

但是实际住不了,胜诉方至今提供不了合格的住房。

这时难道购房人花了钱,不能拥有合格的住房吗?

咨询者:fa533111天津
[咨询时间:2013-11-08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赵井燕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019349228
积分:231869
]
回答时间:2013-11-08 11:06
赵井燕
对于法院的错误判决问题,你可以通过上诉或申请再审维权。
齐志龙律师
[地区:天津-河西区
手机:15522318437
积分:24648
]
回答时间:2013-11-10 12:45
齐志龙
可以向城建投诉
张鹏律师
[地区:天津-津南区
手机:15122222041
积分:10501
]
回答时间:2013-11-11 21:38
张鹏
对判决不服上诉期内上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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