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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无故开除员工,未与员工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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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53243什么是编号?

老板无故开除员工,未与员工签订合同

我2013年6月23日应聘到一个纺织厂做管理人员,当时我与老板协商合同期为3年,工资12000元/月于每月五号发放,书面合同到现在仍未签订。

2013年11月5日老板找我谈话说今年整个公司生意不景气,想通过裁员减轻公司负担,让我5天内把工作交接给生产经理,然后办理离职手续。

我咨询一下专家律师,老板将我违法辞退(开除),并且在我在职期间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我该如何争取我的权益?眼下我找工作需要花钱,期间我也得浪费时间,请专家律师帮帮我们这些弱势群体,帮帮我们这些外来务工人员。

谢谢。

咨询者:fa531740浙江
[咨询时间:2013-11-05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赵国凤律师
[地区:吉林-四平市
手机:13500961731
积分:1321
]
回答时间:2013-11-05 10:55
赵国凤
申请劳动仲裁:自7月23日起工资要双倍,还应给半个月的工资;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前面的各项也要双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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